2)第九七零章 血腥之地(二)_大夏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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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会想到,星际之中会出现如此多奇诡的变化。

  老祖宗所说的,读万卷书不如走万里路,真是诚不我欺。

  此时,方云有些感叹。

  幸好自己并没有随意转修灵能方向,要不然,现在一定已经傻眼,又要转换了。

  队伍在童雨的带领下,小心翼翼向血腥之地摸了进去。

  血腥之地乃是狩猎的天堂,这儿面积极广,猎物众多。

  没过多久,小队就看到了一群数量不少的血斑燈羚,体高两米,身材修长,有一对高高的弯角,看起来很是优雅。

  这群燈羚数量不少,足有三百多只。

  悠闲而警惕地在血腥之地缓缓踱步。

  血腥之地生存的物种,就没有弱者,血斑燈羚具有强悍无比的血光神通,喜欢群居,当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之后,爆发的血光能瞬间融化金铁,哪怕是强悍无比的战士都不愿面对。

  最可怕的是,血斑燈羚的血光神通是一种范围打击。

  覆盖的区域相当广,也就是说,这种生物不怕围攻。

  反而是,当有团队想围攻血斑燈羚的时候,都会相当难受,因为只要三只以上燈羚爆发亡命一击,就会跟整个队伍造成大范围杀伤。

  正因为如此,大团队其实并不怎么愿意招惹这些难啃的骨头。

  不过,对童雨这样的小规模团队而言,只要不招来太多的血斑燈羚,倒是可以打一打。

  方云建议:“我们可以拿下几只燈羚,或许能够发现一些特殊的资源。”

  蛮荒部族在血腥之地狩猎,最重视的资源乃是血食。

  燈羚的体型不大,身躯优雅,并不是血食的最好选择。

  但据方云所知,按照蛮文典籍的记载,燈羚头顶的弯角有可能产生一种类似鹿茸般的特殊资源,这种资源,对战士修行有着一些帮助作用。

  童部落长老草药术就那样,对于这种资源没有需求,也根本不知道怎么把这种资源的威能完全挖掘出来。

  但是方云不同,在玉兔精的肚脐眼灵膏之中,鹿茸可是一种比较珍贵的灵药,很多特殊配方之中,都会用到鹿茸。

  尤其是一些补血配方,鹿茸更是其中主药。

  无尽荒域的部族,修行的主药是蛮纹,但从本质上来说,这是修行的血脉之力。

  修行血脉之力而不用鹿茸,这简直就是浪费。

  因此,发现血斑燈羚,方云第一时间就建议整两只下来。

  童禾在边上轻声说道:“可是,这东西的性价比不高,肉食并不充沛,还很难击杀,不过好在它们相对温和,我们只要绕过去,应该就没有危险!”

  童雨心中已经知道方云的神奇,已经知道血脉灵膏就是方云出品,所以,既然方云要在这儿获得资源,她就知道,这其中可能真有特殊的,不得不出手的理由。

  稍稍思考,童雨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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